企业计算残保金,这3个减免条件很多HR不知道,每年多交几万块
残保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很多企业每年雷打不动的“硬支出”,少则几千,多则十几万。但你知道吗?根据财政部最新政策,至少有3个减免条件,绝大多数HR压根不知道,或者知道了却没用对。结果就是——企业每年多交几万块冤枉钱。
今天咱们就来拆解这3个“隐形救命条款”,帮你的企业一次性把该省的钱省回来。💡
1️⃣ 条件一:在职职工≤30人,直接免征(很多人以为过期了)
这个政策最早是2020年疫情时期推出的,当时规定“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很多HR以为这个政策2022年底就结束了,结果2023年、2024年还在继续交钱。🚫
真相是: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明确,该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只要你的企业月均在职职工人数≤30人,现在依然可以享受全额免征。
关键点:
- “在职职工”包括:正式员工、劳务派遣人员(需按协议计入一方)、临时工(按实际用工时间折算)
- 计算口径:按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人数确定,而非年末人数
- 注意:如果企业当年内某个月超过30人,但全年平均≤30人,依然符合条件
👉 建议:HR每年年初先算一下上年平均人数,如果≤30人,直接去税务局申报“免征”,别傻傻交钱!
2️⃣ 条件二:安置比例≥1%但<1.5%,可减半征收(很多人以为必须达到1.5%)
大部分HR都知道“安置残疾人比例达到1.5%可以免交残保金”。但你知道吗?即使比例没到1.5%,只要达到1%以上,也能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
政策依据: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8号),自2020年1月1日起:
- 安置比例≥1.5%:全额免征
- 安置比例≥1%但<1.5%:按应缴费额的50%征收
- 安置比例<1%:按应缴费额的90%征收
这个政策同样延续到了2027年。很多HR只知道“要么全免,要么全交”,完全忽略了中间50%的减半档。举个例子:
某企业年均职工100人,上年平均工资10万,应缴残保金 = 100人 × 1.5% × 10万 = 15万。如果安置了1个残疾人(比例1%),原本以为要交15万,但实际上只交7.5万,直接省一半!
注意:残疾人必须是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的人员,且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实际缴纳社保。
3️⃣ 条件三:劳务派遣残疾人可以计入用人单位指标(很多HR不知道这个“神操作”)
很多企业觉得“招残疾人太麻烦,管理成本高,算了还是交钱吧”。但实际上,你完全可以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把残疾人安置进来,而且计入你的安置比例。
政策规定: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也就是说:你可以和劳务派遣公司谈好,让派遣公司派一个残疾人到你的公司工作,然后你们双方签协议,把残疾人数算在你公司名下。这样一来,你既不用自己招聘、管理残疾人,又能享受残保金减免。
关键点:
- 残疾人必须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实际在你公司上岗
- 你公司要为该残疾人提供工作岗位,并支付工资(通过派遣公司代发)
- 残疾人就业时间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12折算人数(误差很小)
👉 实操建议:联系当地正规劳务派遣公司,询问是否有残疾人资源,通常派遣公司会协助你完成协议和申报。很多HR不知道这条路,白白每年多交几万。
📌 结论:别让信息差偷走你的利润
残保金不是“死税”,它是国家为了鼓励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而设计的调节机制。政策给了企业足够的灵活空间,比如小微企业免征、比例减半征收、劳务派遣计入等,但前提是HR必须懂政策、用足政策。
如果你公司目前还在全额缴纳残保金,请立刻检查三点:
- 是不是年均职工≤30人?如果是,赶紧申报免征。
- 是不是已经安置了残疾人但比例不够1.5%?可能只需要再招一个就能享受减半。
- 是不是从来没考虑过劳务派遣?试试联系正规派遣公司,成本可能比交残保金低得多。
最后提醒一句:政策每年都可能微调,建议HR定期关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及当地残联的官方通知,或者咨询专业税务师。合规省钱,才是长久之计。💪
